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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 2021-2022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7 19:20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相关要求,传承红色基因,丰富“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内容,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大连理工大学 2021-2022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全校 2021 级、2020 级、2019 级以及 2018 级(五年制)本科学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纪处理;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学年获得学分不低于 24 学分(2019 级及以前入学学生按不低于 30 学分执行);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考察周期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的学生,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6.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同学间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正向引领作用。
二、优秀学生标兵评选
(一) 推荐条件及推荐名额
1.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道德品质优秀,班级全员民主评议排序前 40%;
3.考察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候选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测试,须经体育与健康学院认定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评奖);
4.积极进取,追求卓越,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5.励志感恩,热心公益,在公益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6.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获得一等学习奖学金以及精神文明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学金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部、学院自主申报,经学部、学院审核选拔后择优推荐至学校。各单位可至多按照 2021-2022 学年奖学金评审基数的 1‰(结果四舍五入)进行推荐候选人,微电子学院可推荐 1 人。

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学生评价,强化评价导向,如学生在思想品德、社会工作、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体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产生一定影响力,推荐条件可放宽至同时获得学习奖学金和精神文明奖学金,其他奖学金数量不限。该名额单独推荐,不占用部院推荐名额,限报 1 人,如无可不推荐,并在申报表中注明“额外推荐”。
(二)材料上报
1)申报人需提供以下 5 项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 2021-2022 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表》(附件 1,仅提交已签字盖章的扫描版);
2) 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 2021-2022 学年成绩单(扫描版);

3) 1 张个人正装免冠红底证件照(电子版);

4) 1 张个人竖版近期生活照(电子版),照片在 300 万像素以上;

5) 个人事迹材料(Word 电子版)。以第三人称撰写,突出个人特色,事迹须集中在 2021-2022 学年,3000 字左右。

注:材料按“1 申报表(扫描版)-2 成绩单(扫描版)-3证件照(电子版)-4 生活照(电子版)-5 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顺序放置同一文件内,文件夹命名为“部院简称-姓名”。
2)申报人所在学部、学院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 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标兵申报汇总表》(附件 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3)上交材料后要准备好答辩 PPT,并于 9 月 20日 17 点前上交 PPT 至邮箱 wangdi@dlut.edu.cn。
4)有意向申请的学生请于 9 月18 日 17:00 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 wangdi@dlut.edu.cn。
(三)评选安排
1)初评:学校面向各学部、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评,通过初评择优确定候选人晋级终评。
2)终评:学校将于 9 月 26 日(暂定)下午通过线上打擂形式开展终评,终评形式为 4 分钟自述和 2 分钟评委提问。
3)根据终评结果排名 1-10 名为“优秀学生标兵”获得者。
(四)奖励办法
获得“优秀学生标兵”称号的学生自动获得“屈伯川奖学金”20000 元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20 年 12 月修订),
从 2019 年起,将原屈伯川奖学金 10000 元/人、优秀学生标兵奖励 4000 元/人合并为屈伯川奖学金,额度调整为 20000元/人,并具有参评 10000 元以下(不含 10000 元)专项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等)的资格。
三、校优秀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评选
(一)推荐条件
1.满足评选基本条件。
2.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 40%,获得学习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两项的学生授予校优秀三好学生称号。
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班级同学民主评议排序在前 40%,获得学习奖学金,同时获得其他任意一项的学生授予校三好学生称号。
(二)材料上报
各级队于 9 月 23 日 17:00 前,以级队为单位将《大连理工大学 2021-2022 学年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申报汇总表》(附件 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wangdi@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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