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微电子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17 09:38    浏览次数:    来源:


微电子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实施细则


一、评审总则

    1.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加快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逐步建立新型的研究生教育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等级实施动态调整。评审考核的基本原则为:2019级硕士生以学习成绩为主,其他业绩为辅。

2.为了公开、公正、合理地进行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成立2020年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

评审主任委员:李一鸣(分管领导)

评审委员会委员(以姓氏拼音首字母为序):常玉春、付冬娟、梁红伟、梁爽、李晓干、马艳华、邱继军、夏晓川、杨一鸣、张贺秋、李晖丹(研究生助理)、刘力涛(学生代表)、孔祥和(学生代表)

二、工作原则与要求

1.公平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各位参评硕士生享有平等的权益,各位评委老师人人平等,并独立、客观地给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利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2019级硕士研究生升档方案

1.申请提升助学金等级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过去一年中未受过学校处分;

2)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3)已完成硕士一年级学院规定课程的学习,所学课程成绩均在及格(或合格)以上;

4)二等提一等:原二等助学金获得者;三等提二等:原三等助学金获得者;

52019级硕士生参评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99月至20209月为止;

6)对于少数在科研和社会活动等方面有突出业绩的研究生,学校将单独划定名额,由研究生院组织特殊评审。

2.助学金等级提升名额分配及赋分规则

学术型硕士:二等提一等1人;三等提二等1人;

专业型硕士:二等提一等1人;三等提二等4人。

3.评分细则

按照《2020年微电子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量化标准(20209月)》对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和个人综合表现进行赋分,详见附件。

1)课程成绩得分W1(满分90分)

W1=(参评人课程成绩积分/参评群体最高课程成绩积分)*90

2)科研成果得分W2(满分5分)

本部分主要考查参评同学在科研方面的业绩,为在研究生一年级取得科研成果的同学加分。硕士一年级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为5分。

W2=(参评人科研成果积分/参评群体最高科研成果积分)*5

3)行为积分得分W3(满分5分)

本部分得分主要是为在参加校级各项活动取得名次、为微电子学院做出贡献的同学加分,总分为5分。

W3=(参评人个人综合表现积分/参评群体最高行为积分)*5

4)最终得分W(最高得分100分)

W=W1+W2+W3,分别取高分者提升助学金等级。

注:2019级硕士研究生升档无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环节。

四、2019级硕士研究生降档方案

1.课程成绩计算方法及排序

课程成绩W1计算方法:在第一学年的核心课程中按分数高低依次选取必修课10门(公共必修课4+大类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6门,必修课程门数<10 门,按实际门数计算平均分,但需提交导师签字的少选课说明),选修课2门进行成绩统计(选修课程门数<2 门者,按实际门数计算),相应的分数求和再除总的课程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W1=[0.8* (A1+A2+…+A10)/10+0.2*(B1+B2)/2]

式中A1A10为必修课程成绩得分,B1, B2分别为选修课程成绩得分。对2019级所有研究生按最后计算得分排序。

2.助学金降档方案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同类型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和应用型硕士生分别排序)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3)无特殊原因(如休学,重大疾病住院,出国联合培养)第一年所修学分少于20分的同学自动降档。

五、助学金升降档后的具体执行情况

1.助学金升档

1)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800/月;

2)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月调整为650/月。

2.助学金降档

1)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月调整为650/月;

2)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月调整为500/月。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上报材料

1申报助学金升档的2019级硕士生需填写研究生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双面打印,成绩单一式一份,《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助学金申报审核表》一式一份并手抄审核表中个人承诺(无此表即视为除成绩外无其他加分项)及《个人成绩登记表》,提供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发表论文需提供杂志的封面和首页;已被录用的论文需提供录用证明;申请专利的须提供专利证明(授权书或公示书)。以上所有材料都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给研究生辅导员(信息楼 201B),电子版打包(命名格式:年级-申报奖项名称-姓名)发到lihuidan@ 。材料造假或漏交的同学后果自负。

2)因为涉及到降档问题,所有2019级硕士需要上交成绩登记表,只交电子版,交到班长处。所有人的成绩都会由评审委员会重新核对,禁止造假,如发现给予记过处分。

3)导师提出助学金降档申请的需提交降档申请书面材料。

4)材料截止时间为1020日下午16:00,升档需要本人自行申报,提交的材料以规定截止时间为准,过期申报或不申报者一律视为放弃评比资格。

七、附则

1.所有成绩及得分由微电子学院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委员会进行整理、核算和排名,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学院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2.参评者严禁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不实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和取消参评资格处分。


                    微电子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20201017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    

电话:0411-622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