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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8 14:34    浏览次数: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连市委教育工委、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大连高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以及我校《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学处字[2014]9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学校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及辽宁省、大连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及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一)校优秀毕业生

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1. 省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

    获评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的本科生。

    二、评选比例

    (一)校优秀毕业生

    各学部(院)评选人数不应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20%。

    (二)省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

    各学部(院)推荐人数不应超过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 3%。

    评选基数由招生就业处提供。

    三、评选条件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五)原则上,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要求

    (一)校优秀毕业生

    参照《办法》中毕业生优秀个人评审条件执行,参评学生需满足学习成绩排序在前 50%综合成绩排序在前 20%(结果四舍五入),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参见《办法》(下同)。

    如果评选单位中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不足所分配名额数,可选择在读期间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但综合成绩排序未进入前20%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必须满足要求)作破格推荐。

    (二)省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

    省、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顺次

    产生,且不可兼得,其中大连市优秀毕业生需满足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专业前 15%(结果四舍五入)。

    在辽宁省优秀毕业生推荐时:高校在校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和评选条件的,以及在见义勇为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不受名额限制

    (三)总体要求

    1、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制,院在评选过程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2、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支援西部建设,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3、若在离校前,获奖学生出现违纪、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等不符合评审条件的相关行为,将撤销所获奖励。省、市、校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须装入毕业生档案。

    五、材料报送要求

    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报送材料明细如下:

    (一)校优秀毕业生:

    1、《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2);

    2、《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附件

    3);

    3、破格推荐的学生,须提交 600 字以内个人事迹材料说明贡献情况。

    (二)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大连高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 4);

    2、《大连高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 5)。

    (三)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

    6),手写填写,字迹工整,不得缺项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 7);

    3、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事迹的毕业生,参评时需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需同时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12 月 19 14:00 前以级队为单位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di@。纸质版材料提交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大工学处字[2014]9号+大连理工大学毕业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 2: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 3:大连理工大学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附件 4:大连高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 5:大连高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附件 6: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 7: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0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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