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研究生教学 > 正文

微电子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8-12-27 09:49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我院继续在2019年的博士生招生专业中实施“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特制定2019年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

2019年 “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基本条件、提交材料及报名时间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条件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具体规定详见《大连理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外语考试时间和安排见研究生院招生网上通知。

一、招生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导师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审核程序与内容
    学院成立主管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1、资格审核

学院组成专家组对学校初审通过的申请者进行学院的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院通知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详见学院研究生通知,请相关同学务必按时报到。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不少于5名教授(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和地点综合考核时间:201919 810  

 综合考核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510室。

2)综合考核主要内容

①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

采用“函调”的方式,所有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我院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见附件1

②专业能力考核

以面试形式分为两部分进行:个人自述及现场问答,考核时间每人不少于30分钟。

●英语口语测试、个人陈述;

英文自述及问答(3-5分钟),以PPT形式汇报前期工作基础、硕士阶段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科学研究成果(20分钟)。

●现场问答5-7分钟;

专业能力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专业基础考核内容: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专业综合考核内容:考核考生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

综合能力考核内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

各部分考核过程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三年。考核成绩由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录取

1、外语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需与我校签订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并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199月入学。

五、其他

1、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学制及学费、奖学金等政策可参阅我校网站的2019年博士生招生章程。

2、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生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见研究生院相关管理规定。

3、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新的招生信息。招生查询网址:http://gs.

 

                             微电子学院

                             2018年12月25日

 

版权所有: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 

地址: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    

电话:0411-62273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