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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子学院2018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18-04-25 08:46    浏览次数:    来源:

微电子学院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结合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微电子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计划是4人。

一、博士生录取的基本要求

博士生录取要求符合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要求;达到学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最低基本分数线要求和学院的复试分数要求;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原则上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二、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主管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本学科专业教师(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其中博导不少于3人)职称的专家组成。参加考核的教师要求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公平的态度来完成复试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三、普通招考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微电子学院2018年普通招考生博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是外语50分,业务课一45分,业务课二50分。

普通招考复试名单见表一。

表一:微电子学院2018年普通招考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外语成绩

业务课一成绩

业务课二成绩

总分

101418111000914

李静

73

83

64

220

四、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是4月28日13:50

复试地点是老管理楼416室

复试报到及面试时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对考生本人严格核对,严谨冒名顶替和资格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形式和内容

复试形式是面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外语口语考核、专业能力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是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语口语考核包括英语口语测试、个人陈述,英文自述及口语测试,英文自述及问答5分钟,满分10分。

专业知识考核包括个人科研等情况陈述:以PPT形式汇报前期工作基础、硕士阶段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科学研究成果。汇报时间为2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满分90分。

总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规则

2018年博士招生录取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按《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完成录取工作,每位博士生导师的招生人数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博士录取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录取导师须签署录取意见,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须按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

录取的非定向考生及其导师需签订《大连理工大学 2018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关系调转承诺书》确认录取。

拟录取名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学校监察处监督我校2018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对学院监督小组工作的指导,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研究生督导组全程参与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工作。校领导、监察处、研究生院和督导组等单位组成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对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全面负责。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如果在招生过程中存在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应相关情况。

复试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博士生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博士生的复试工作。实行复议制度,确保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复试命题(面试)教师、材料审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等要签订保密承诺书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已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考核的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须优先录取。

2、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本年度招生录取工作原则上不予更改录取导师、录取类别,录取专业等信息。

4、博士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考核与评定及博士生导师承担的费用等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文件执行。

5、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人事档案、离职手续、工资关系等必须全部转到我校,开学后我校将对往届生档案进行核查,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学校将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停止其导师一年的博士生招生资格,同时扣减学部(学院) 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6、已被拟录取的考生若在开学前放弃录取或入学未报到,将视情况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博士生招生名额。

 

 

 

大连理工大学微电子学院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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