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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2:09    浏览次数:    来源:

根据《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辽委办发[2018]25号)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13]7号)的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军队系统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内。

二、推荐选拔人数

2018年辽宁省计划选拔“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20名左右、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百”层次人选130名左右、“千”层次人选270名左右、“万”层次人选600名左右,总计1000名左右人选。

三、选拔条件

人选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各层次人选具体选拔条件:

(一)“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推荐选拔条件:

申报者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须全部具备):

1、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836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全职在辽宁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36日);

4、入选“百”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新近引进未入选过“百”层次人选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也可申报)。

具备以下学术条件之一:

1、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能够引领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公关。

2、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3、具有作为主要团队负责人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

4、在辽宁优势产业、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拥有核心技术,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在引领新兴业态、领域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5、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要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6、近五年获得国家、省部级重要人才荣誉,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重要奖励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其中,正在享受“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激励的高层次人才不能申报;申报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的申报人不能同时兼报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其他计划。

(二)“百”层次人选推荐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735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千”层次人选资格满三年(对未入选过“千”层次人选或入选“千”层次未满三年,但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系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4、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三)“千”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5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入选“万”层次人选资格满二年(对未入选过“万”层次人选或入选“万”层次未满二年,但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特别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新近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也可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3、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4、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5、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四)“万”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万”层次人选申报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51日以后出生),需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能力;

2、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在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五)其他

同等条件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时向以下三类人员倾斜:

1)在实施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型工业机器人、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全省重大产品研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2)在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开发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人员;

3)创办科技型企业且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推荐选拔指标和程序

(一)“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百”层次和“千”层次为不限额推荐;

层次指标(我校6人):各校区、学部(不含机材能学部)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各独立建制的学院(含体教部)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

(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申报采取组织推荐的办法,由各学部、学院(部)严格根据选拔条件和指标组织选拔推荐,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排序上报。

五、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限

(一)推荐选拔报告

内容包括推荐候选人政治标准和师德考察情况、推荐选拔过程及排序情况等,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方可申报的破格候选人需说明推荐理由。报告须校区、学部、学院(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1、《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附件 1)。

2、《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汇总表》(附件 2)。

3、《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 3)。

(三)其他各层次人选申报材料
    1、《辽宁省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申报百、千层次填写)(附件4)。
    2
、《辽宁省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申报百、千层次填写)(附件5)。
    3
、《辽宁省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备案表》(申报万层次填写)(附件6

(四)有关要求

1、候选人需提交与候选人情况登记表和一览表相对应的个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获奖证书、基金资助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代表性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及正文首页和著作封面及刊号页、专利证明、国内外学术团体任职证明等)并装订成册(可正反面印、清晰缩印),填报业绩均应为近五年内(2013-2018)。

申报人员所在校区、学部、学院(部)应依据推荐选拔条件审查核实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确认业绩证明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2、申报时间。请各校区、学部、学院(部)于2018619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交到学院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n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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