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学院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3-2024春季学期“推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推优要求
1. 工作安排:
原则上各基层团支部每学期开展一次“推优”工作,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10%(包括秋季推优总和),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2. 推优对象基础条件;
年龄18~28周岁,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3. 推优对象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 不得入选情况: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 推优工作程序
1. 推优申请:
各团支部向所在团总支上报参与推优大会的同学,由团总支审核该同学是否符合推优条件。经团总支审批合格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大会。各支部团建指导员需参与“推优”大会,并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二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召开推优大会: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若由于团支部成员外出交流、实习等原因导致到场人数无法达到相应比例,团支部应向所在二级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大会。因故未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推优”大会召开前应当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视频记录和书面意见应与其他会议记录一并留存备查。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