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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3-2024秋季学期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0 22:14    浏览次数:    来源:

集成电路学院各年级、各位同学:

  根据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工作要求,现开展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2023-2024秋季学期“推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推优要求

1. 工作安排:

原则上各基层团支部每学期开展一次推优工作,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 10%,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每次推荐有效期为 2 年。

2. 推优对象基础条件;

年龄1828周岁,具有1年以上的团龄、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

3. 推优对象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

2)道德品行上先进。

3)发挥作用上先进。

4)执行纪律上先进。

4. 不得入选情况:

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二. 推优工作程序

1. 推优申请:

各团支部向所在团总支上报参与推优大会的同学,由团总支审核该同学是否符合推优条件。经团总支审批合格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大会。各支部团建指导员需线下参与推优大会,并对推优工作进行指导,二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召开推优大会:

1)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若由于团支部成员外出交流、实习等原因导致到场人数无法达到相应比例,团支部应向所在二级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团组织审批同意后,可以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大会。因故未到会的有表决权的团员在推优大会召开前应当正式向团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视频记录和书面意见应与其他会议记录一并留存备查。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共青团大连理工大学集成电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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