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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9 12:41    浏览次数:    来源: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0 号)、《关于做好 2023 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215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提升职业素养、顺利就业,学校在省人社厅等部门支持下开展 2022-2023 学年毕业生院校类就业见习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见习对象范围

大连理工大学 2023 届应届毕业生。

(注:参加见习学生正常应于 2023.06.30 前毕业)

(二)见习期限

见习期为 3 个月,根据用工部门与学生约定,在 2022 12 -2023 6 月期间完成就业见习。

(三)见习岗位与规模

岗位类型:行政管理类(主要为行政助理、就业创业服务)。

岗位设置数量:2人。

(四)见习政策执行

1.见习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1000/人月,按月发放。

2.政策执行界定

就业见习生离校前实现就业签约的,须在毕业日期前终止见习;在校见习期间因终止见习导致见习期不足 3 个月的,按实际参加见习的月份计算,不足整月的时间,不超过 15日(含 15 日)的不计入补贴范围,超过 15 日的按整月计算。就业见习生在校期间签订三方协议的可以参加就业见习。就业见习生在校期间就业见习时间不得与学校的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时间重复。

(五)申报须知

拟申请见习人员应及时填写《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1)及《辽宁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生证复印件及2寸证件照,112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学号”命名并压缩发送至dutlyb1999@mail.dlut.edu..cn ,将纸质版材料交至信息楼208梁远博老师处。


微电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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